国家商标局商标巡回评审 首次在义乌开庭
本报消息(记者 金晓 通讯员 刘哲)11月2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义乌开展商标巡回评审工作,此次巡回评审委托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,由商标评审部门派员组成两个合议组,对“卓诗慕ZHUOSHIMU”商标无效宣告案和“伢儿乐”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进行口头审理,这是商标巡回评审庭首次走进浙江,两件浙江地区当事人的商标争议在“家门口”得到解决。
长期以来,商标评审以审理纸质材料的书面审理为主,但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、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和评审实践的逐步发展,书面审理已不能满足申请人多元化的评审需求。“错综复杂的案情、多样化的证据形式、技术进步的负外部性以及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等多方面因素,更是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。”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应诉复议处副处长马岩岩说,秉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,以便利评审、激发市场活力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立足点,着力打造出创新性便利化举措口头审理。
同时,为扎实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的不断深入,商标局还探索开展了商标巡回评审试点,以便民利民为目标,依托地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,运用口头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,起到查明事实、定分止争的作用。
本次巡回评审的两起案件,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对陈如华注册的“伢儿乐”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,浙江卓诗尼控股有限公司对杭州飞帽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“卓诗慕”商标无效宣告案,当事人均为浙江企业。评审期间,当事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,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大小进行质证。案件审理过程井然有序,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,体现出口头审理的优势。
当天的案件评审全程对社会公开,40余家企业、媒体、公众参与旁听。“巡回评审除了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,还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的能力。”商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巡回评审是商标评审审理方式日臻完善的新起点,是商标评审部门进一步发挥便民利民职能作用的新标志,更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举措,商标局已在上海、义乌探索设立商标评审庭,并将持续把巡回庭审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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